騎士與綠軍的爆炸性交易本來就震驚了聯盟,而隨後惹出的事端(騎士擔心小IT臀傷,交易可能出現變數)更是讓關注度居高不下。不管交易最終能否完成,恐怕小Thomas都很難開心起來。加盟騎士,痛恨塞爾提克;回到綠軍,情緒可能仍然會很複雜,很難扭轉。
站在小Thomas的角度,這顯然可以理解。本來塞爾提克已經成為他的球隊,是他依靠出色的表現,帶領塞爾提克殺入東區決賽;塞爾提克需要他出面招募Hayward,他也努力去做了,並且真的做到了(與小Thomas在社交媒體上互噴的戈貝爾還專門諷刺小Thomas:你把人招募過去了,自己卻被交易。);更重要的是,季後賽期間,妹妹不幸去世後,他依然堅持為綠軍比賽。
連身為塞爾提克死忠的名記Bill Simmons都看不下去了,批評塞爾提克交易小IT確實很無情。就在99%的人認為綠軍無情的同時,居然有綠軍球迷公開焚燒小Thomas的球衣,讓人摸不著頭腦:小Thomas並沒像厄文那樣要求被交易,做出交易選擇的是綠軍。
曾有過被燒球衣經歷的LeBron忍無可忍,選擇為小Thomas辯護,“燒球衣這件事情如今變得越來越荒謬了!他可是被交易的啊,你們還有什麼不能理解的?他在自己的親妹妹去世後還帶著巨大傷痛為你們打比賽呢。”
“這些人努力投入工作,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,努力成為了全明星球員,等等。如果這些人表現不好的時候,你們是第一個讓他們滾蛋的人。而如果我們做出了最好的決定時,我們又被稱為懦夫、叛徒!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這一切都不過是生意!人們只是考慮職業生涯、家庭,為自己做出最開心的最好的決定,並持續為了成為偉大球員而努力。”
這所有的感受和波折,LeBron在2010年之後體驗的淋漓盡致,沒人比他更懂。而Durant也感同身受,2016年在季後賽遭遇勇士淘汰的情況下,他選擇加盟勇士,被很多人貼上了“叛徒”和“懦夫”的標籤。
對於厄文提出交易請求,Durant表達了和LeBron類似的看法,所謂的"忠誠"已經消亡了,“近年來所發生的一切也正體現了這些。很多球員還在睡夢中就被球隊給交易了呢。球員們在為球隊努力打拼多年後,他們得到的卻是如此待遇。這一切已經與忠誠無關,這只是生意,其中種種都是與金錢相關的。"
事實證明,小Thomas也因為這次交易喪失了對忠誠二字的堅持。在交易發生後,Caron Butler在社交媒體上寫道,“塞爾提克交易走了一個在自己妹妹去世後一天就為他們打球的球員,然而你們還期待球員要對球隊忠誠,是哦。”小Thomas在評論里留了言,發了一個“100分”的表情,對Butler表示贊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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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麼在NBA的世界里,真如LeBron、Durant和小Thomas所說,忠誠已經消亡了嗎?
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,先來了解一下到底是什麼是忠誠。忠,《說文解字》解釋為:“敬也。從心,中聲。”《玉篇》解釋為:“直也。”《增韻》解釋為:“內盡其心,而不欺也。”《疏》:“中心曰忠。中下從心,謂言出於心,皆有忠實也。”《六書精蘊》解釋為:“竭誠也。”
忠誠是一種從心而發的堅守和品質,但它終究是一個無論內涵和外延都很複雜的概念,它有的時候是一種義務,比如愛國和從軍;它有的時候是一種道德和精神歸屬,比如宗教信仰;它有的時候是一種承諾,比如朋友和愛人之間的情義……
如果把忠誠看做是一種道德追求的話,那人性的複雜和自私迫使它不得不引入了一個保護機制,那就是契約。也許契約是對性善論的諷刺,但從社會發展的角度講,契約是一種進步,它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忠誠。
比如大部分國家的徵兵制度,都是與士兵簽署一份合同,讓它看起來更像是一種職業,儘管這些士兵背負著對國家的熱愛和忠誠,以及捍衛國家權益的責任;宗教信仰也處處體現著契約精神,《聖經》新約和舊約全書中基督教教義關於“上帝和人立約”的思想就蘊藏著基督教文化中最原始的契約理念;即便是人類的婚姻制度,也被很多人認為是一種契約,最能提現契約精神的是各種各樣的政治和商業聯姻。
再回歸到NBA,它是一個商業聯盟,目的是為了賺錢。球員為球隊打球,球隊依靠球員衝擊榮譽和賺錢。這一切能順利運轉的關鍵因素靠的就是契約,比如勞方和資方簽署的勞資協議,比如球員、教練以及工作人員與球隊簽署的合同,一切都讓合同說話,一切都用白紙黑字來規範,而且這套運作體系已經相當成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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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人非草木,一個球員在一支球隊呆久了,在漫長的相處中與隊友、管理層和球迷都產生了感情。想想看,在2010年決定之前,LeBron對騎士盡心盡力,甚至帶隊打過總冠軍賽,而球迷也把他看成國王,愛戴有加。Durant也是如此,他一直都是奧克拉荷馬的寵兒。
直到LeBron決定將天賦帶到南海岸,以及Durant宣布加盟勇士,一切美好瞬間破碎,兩個人也從球迷頭上的天堂,墜入球迷腳下的地獄。
對於所遭受的"待遇",LeBron和Durant都提到球隊也很無情,想交易球員就交易球員,既然球隊都不講忠誠,又何必要求球員來講忠誠。這話確實沒錯,但其實給球星貼上叛徒標籤的不是球隊,而是球迷。一般情況下,一支球隊對應的是一群球迷,他們大多數時候不會隨著球星的離開而離開,具有很強的忠誠度。
不管球迷們的憤怒,乃至燒球衣的行為,是不是球隊主觀上樂見其成,還是客觀上無能為力,球迷的主觀情緒都扭曲了忠誠,忽略了背後的契約精神。
還記得那句知名的段子嗎?如果道歉有用,還要警察幹嘛?套在這篇文章里就是,如果什麼都靠100%的簡單式忠誠,那還要合同幹嘛?既然不允許球員自由選擇,那還設置合同期限幹嘛,還讓他們成為自由球員幹嘛,不如乾脆簽終身合同?
現在可以回答之前的提問了,忠誠在NBA消失了嗎?顯然沒有,只不過忠誠並非單方面的義務,它是球員和球隊共同營造的一種氛圍和結果。契約代表的是生意的一面,忠誠則代表的是感情的一面。
例子很好舉,Duncan、Kobe和Nowitzki。三個人整個生涯都在同一支球隊效力,而且都拿到了冠軍,被視作是忠誠球員的典範,也可以說是幸運的典範,但人們容易忽略的事實是,Duncan也曾在成為自由球員後險些離開馬刺,Kobe也曾在2007年主動要求交易。不管是Duncan主動降薪幫助球隊,還是湖人在Kobe遭遇重傷之後依然奉上4850萬的大合同,都是球員和球隊共同締造忠誠的典範。
LeBron離開是因為想追求總冠軍,騎士的管理層無法滿足他,後來他去熱火奪了冠;Durant離開也是因為想追求總冠軍,雷霆的一些運作讓他不滿,後來他在勇士實現夢想。所以與其說是忠誠消失了,不如說在NBA這樣一個商業聯盟里,忠誠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,既不要主觀強求,更不必道德綁架。Kobe就曾感嘆自己能一直效力湖人是很幸運的事情,而且他也很羨慕Duncan和馬刺一直能保持核心陣容,持續爭冠。像Kobe、Duncan和德Dirk這樣既拿到冠軍,又締造了忠誠的圓滿結局的人,實在是太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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