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所周知,狼王Kevin Garnett與鄧肯、Kobe同一年退役,都是在2016年賽季結束,然後結束了自己21年的職責生涯。但對於Garnett而言,他的生涯雖說只有一枚總冠軍截止,但他生涯是足夠輝煌的,他最終成為了歷史上技術最全面的大前鋒之一,且他的金錢應該也是20世紀初眾多球星中賺得最多的之一。
但都說錢容易惹事,或許事業與家庭就是難以兩全,Garnett也是如此。原因是,他與妻子已經離婚了,而雙方就兩個女兒的撫養權進行打官司,而最終結果Garnett輸了,具體來看看是怎麼回事?
據雅虎體育餓報導,前NBA巨星狼王Garnett在與前妻布蘭迪的官司中敗訴,他被判每個月向布蘭迪支付10萬美元的孩子撫養費和配偶贍養費。換言之,Garnett要給他的女兒與妻子生活費,每年12個月,每月10萬美元,那就是120萬美元,這不得不說,這法律還很健全,保證了沒有工作一方的基本生活,不過這生活恐怕不是基本了,而是比較富裕的生活了。
Garnett和布蘭迪在2004年兩人步入婚姻的殿堂,隨後,兩人育有兩個女兒,目前一個10歲,一個6歲。但在去年7月,布蘭迪宣佈與Garnett離婚,對外聲稱雙方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,隨後離婚。而在離婚之後,由於兩個女兒大部分時間都跟隨母親生活,而據布蘭迪介紹,女兒95%的時間都是由她支付生活費來撫養的。
當然,或許10萬美元,1年120萬對於Garnett應該不是什麼難事。要知道,Garnett職業生涯共計21年,而他連續17個賽季年薪超過1000萬美元,其中還有7個賽季薪資達到2000萬美元以上。而據《籃球參考》數據的估算,Garnett球員生涯的總收入為3.43億美元,這其中還不包括代言合同收入,以及其他上演等等,這也是說他為什麼是那個時代賺錢最多的男人之一了。
看到這里,不得不說,沒有什麼事是不能用錢解決的。不過,這美國法律確實有點意思,除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,妻子也要贍養,這一個月10萬美元,真是豪啊,至少好日子可以過得起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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