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NBA球員工會負責人Michele Roberts在接受採訪時透露,在下一輪勞資談判中,工會將代表球員爭取成為球隊股東的權利。

工會負責人:球員想擁有球隊股權,不讓他們做球隊老闆不公平!-黑特籃球-NBA新聞影音圖片分享社區

Roberts表示,球員們都對比賽有一樣的熱愛,同時也都承擔了幫助NBA擴張的責任,“但我們沒有的是球隊股權。”

“我們現在的勞資協議規定,球員不能拿股權,希望接下來能做出一些改變,”她說。“在談到球隊價值的時候球員往往是最後被提到的人,如果能參與進來當然更好。”

按照勞資協議規定,球員和老闆可以平分NBA的籃球收入。而近幾年,隨著收入增加,NBA球隊的市值水漲船高。但球員在其中分得的最大的好處,就是薪水帽上漲後帶來的薪水上漲,NBA的平均薪水已經是職業體壇最高,超過700萬美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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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這些球員薪水比起球隊市值上漲給老闆股東帶來的利益,又是小數字了。

聯盟每年的利潤是勞資均分,球員所得被設定在49至51%的籃球相關收入利潤。由於利潤每年波動,如果球員總薪水高於或低於51%,都另有處理方式來補足。現今利潤很可觀,本季的團薪上限為1.09億美元(約台幣30億),「超級合約」允許頂級球星領取35%團薪,並且每年增加8%,年薪換算下來約為3815萬美元、4120萬美元、4425萬美元、4730萬美元、5035萬美元。

平均年薪超過4000萬美元已經是難以想像的高薪,由於球員只分取50%利潤,可見NBA的生意有多龐大了。10年前的薪資上限約為5700萬美元,20年前為3500萬美元。更早一些在1995年的團薪上限只有1500萬美元,現今一個明星球員就能輕易達到這個數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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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看資方很吃虧,其實老闆真正的收益來自於持股,密爾瓦基公鹿隊前老闆在2014年以5.5億美元賣出經營權,今年球隊市值估計為18.6億美元。即使是全聯盟最糟的球隊紐奧良鵜鶘也價值13.5億美元。開放球員取得股份仍有許多困難與爭議,不過當今球星忠誠度較低,球隊可以藉由讓他們持股來留住頂級球星,不失為一個方法。

在NBA,沒有哪個現役球員能拿球隊股權,喬丹也是在退役後才買了黃蜂(山貓),魔術強森是個非常特別的例外(他購買湖人股權的時候並沒有在聯盟效力)。

如果球員拿了股權,將會牽扯到非常多的利益關係,極有可能產生利益衝突。但對於某些特別的超級巨星來說,他們為球隊帶來的價值,就算是3000-4000萬薪水可能都覆蓋不了。要把這寫入勞資協議,恐怕要經過複雜的磋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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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berts也表示,在上一輪勞資談判中,他們就提到過這個議題,但沒有重點討論。可以確定的是,工會在未來仍會繼續與聯盟進行協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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