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所周知,NBA球員個性張揚,不論場上場下都喜歡展現自己。因此,聯盟為了約束球員,設立了不少規定,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,這也是為了NBA的長久發展而考慮。而在這些規定中,有三個可以說是不為人知的存在,其中最後一個只有真正的老球迷才知道,那麽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。
1.史密斯因刺青被重罰
NBA官方對於比賽球衣和運動裝備有著嚴格的規定,只能穿戴與他們有達成戰略合作的品牌,比如NIKE、愛迪達這些贊助商,即便是詹姆斯、柯瑞這種級別的超級巨星,也不能在比賽中為自己代言的品牌打廣告。盡管聯盟有著明文禁止,但仍然還是有人不管不顧的「踩雷」。前NBA「神經刀」射手史密斯(J.R. Smith)就因為在自己的小腿紋上著名潮牌「Supreme」的刺青,因此遭到聯盟的重罰,雖然JR多次聲明自己與該品牌沒有合作關系,純屬紋著好看,但聯盟為了利益哪管這些。
2.禁衣令
NBA不僅在比賽中對於球衣等裝備有著嚴格的要求,在場外的穿著也是如此。2005年,聯盟出臺了一項針對球員穿著的嚴格規定,也叫「禁衣令」。主要是限製球員在公開場合(包括比賽、訓練和公共活動)所穿的服裝風格,其中包括嘻哈風、過於暴露的服飾等。在這項規定頒布後,大部分球員都沒有什麽意見,然而艾佛森卻不樂意了,他與一些崇尚喜歡風格的黑人球員多次公開聲稱,聯盟這麽做是「摧毀了我們的文化」,使其感覺受到了束縛。
3.啦啦隊員不得與球員戀愛,表演時不能穿內衣褲
能夠在NBA當上啦啦隊的姑娘無一不是美貌絕倫,身材火辣。正因如此,早年與啦啦隊員發生關系的明星球員數不勝數,也是在此之後,聯盟禁止球員與啦啦隊員有過多的接觸,目的是為了維護球隊的團結和隊伍的秩序。
除此之外,關於啦啦隊還有一條奇葩的規定,那就是表演時不得穿內衣褲。對此,聯盟給出的解釋是舞蹈過程中,如果穿著內衣褲,可能會在身體上留下明顯的勒痕,給人帶來不美觀的感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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