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球以來一直有個想法,球員在不同的時代得分的難易程度是不同的,會受規則、體系、戰術、比賽強 度等等的影響。比較一個球員得分能力的高低,應結合該球員參加比賽當時雙方球隊的總得分來評判。 例如球員A在一場比分為125比115的比賽中得了40分,球員B在一場比分為95比85的比賽中得了35分,能 說A得分能力比B強嗎?事實上A只得了該場比賽16.67%的得分,而B得了該場比賽19.44%的得分!顯然B 的得分能力較強!
以此理論為基礎,本人對科比、詹姆斯與喬丹的總冠軍賽得分能力進行了對比!
科比, 生涯共參加37場總冠軍賽,場均得25.3分。交戰雙方球隊合計平均得分為186.38分,科比佔13.57%;(其 中00總冠軍賽G2受傷只打了9分鐘得2分,剔除則場均得25.94分,佔比13.92%)
詹姆斯,生涯共參加55場 總冠軍賽,場均得28.4分。交戰雙方球隊合計平均得分為200.79分,詹姆斯佔14.14%;
喬丹,生涯共參加 35場總冠軍賽,場均得33.6分。交戰雙方球隊合計平均得分為188.73分,喬丹佔17.80%;
結論:1、詹姆 斯得分能力與科比略強一丟丟(14.14%比13.92%);
2、喬老爺是永遠的神!一個人在總冠軍賽所有得分 里佔17.8%!詹姆斯要達到相同佔比需場均35.75分,而科比也需33.18分,兩人都比喬丹差了7-8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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